2009金融学硕士联考官方最新简介
为了提高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质量,引导和规范金融学专业酶阶段的教学,提高我国金融学教学和科研水平,更好地适应我国新世纪金融业发展对金融人才的需求,教育部和部分高校从2000年起积极支持各推动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联考工作。
2007年7月8日,在复旦大学举行第二次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联考工作会议(1999年底召开第一次筹务会)。参加会议的有复旦大学、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学、东南大学、天津财经学院、苏州大学等18所高校的代表;教育部学生司和教育部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的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对“金融学硕士招生联考的必要性、联考工作的指导思想、联考的初步方案、须解决的一些相关问题”等达成共识。
同年12月2日,在浙江大学举行第三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复旦大学、辽宁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武汉大学生、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暨南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共12所高校正式参加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联考,并就“组建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联考指导小组、联考大纲编写的框架与职责分工、建立联考题库的基本方案、建立联考宣传推进工作”等总是进行了详尽的讨论,且达成一致意见。
2001年5月10日,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联考指导小组在南京大学举行第四次会议。复旦大学、辽宁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暨南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和南京大学等八所高校的代表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重点研究了2002年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联考考试大纲的编写与出版、题库建设的分工、联考住处的发布、联考科目和联考时间的确定等事宜,教育部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的领导对联考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建议。2002年的金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联考大纲的编写和出版,以及联考试卷的组卷工作由复旦大学承担。
2002年4月18日,第五次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联考工作会议在暨南大学举行。复旦大学生、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辽宁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南大学、暨南大学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等16所高校的代表到会。会议对2002年首次金融学硕士联考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教育部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的领导还向与会代表介绍了2003年至2005年人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形势,充分肯定了金融学硕士招生联考的意义,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和要求。2002年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联考的单位为12所学校,联考的报名人数为4728人,约占当年全国金融学硕士研究生考试人数的50%。联考体现了全国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匠“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为改进国内高校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入学要求差异较大的问题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会议还针对首次联考工作存在的不足做了及时的改进。考试内容在原有的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学的基础上,增加了微观经常学、宏观经济学、投资学和公司财务学;并在结构上确定为经济学原理和金融学两大部分。经济学原理由微观经济学各宏观经济学构成,金融学由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各公司财务学构成。
针对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大改革(3+X考试),2002年6月20日,在复旦大学召开了第六次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联考工作会议。根据教育部推出的考试改革和暨南大学的会议精神,经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导小组研究,决定将2003年及2004联考大纲的编写与试卷的组织由南开大学承担。
2003年4月13日,在南开大学召开第七次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联考工作会议。与会代表来自辽宁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和南开大学等14所高校。各联考高校代表对2003年联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就本校报名、考试、阅卷和录取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各总结;并对2004年联考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领导介绍了2003年研究生招考初试情况和未来招生改革的设想,充分肯定了联考工作,并建议推广联考,鼓励扩大联考高校数量。
2004年4月24日,第八次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联考工作会议在厦门大学举行。参加会议的有辽宁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南开大学、山东经济学院、杭州商学院、厦门大学等15所高校的代表。会议对2004年的联考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和充分的肯定,确定2005年和2006年联考大纲的编写和试卷的组织工作由厦门大学承担。
2005年4月23日,第九次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联考工作会议在辽宁大学生举行。来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旦大学、湖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吉林大学、暨南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山东经济学院、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和浙江工商大学等20所高校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教育部学生司领导出席了会议并提出一些指导性建议。会议决定在联考大纲内容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联考的试卷结构和题型作进一步调整,委托上海财经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分别提出联考试卷的改革方案并提供样卷,努力提升联考试卷的先进性和标准化水平。
2006年4朋24日,第十次联考工作会议在苏州大学举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南大学生、复旦大学、既南大学、湖南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和中山大学等16所高校的代表和教育部学生司的领导到会,南京师范大学列席了这次会议。会议对2006年联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建议2007年金融学联考大纲主要涵盖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各投资学等课程。联考的命题以大纲为标准,不超出大纲范围;题型和分数分别为:单项选择题(30题,60分)、计算与分析题(7题,70分)、论述题(1题,20分)。
2007年4月28日,第十一次联考工作会议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工 大学、东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旦大学、湖南大学、辽宁大学、暨南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和浙江工商大学等18所高校的代表和教育部学生司的领导到会。本次会议对2007年的联考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充分肯定了2007年试卷结构的导向;在此基础上建议调整试题中计算、分析与论述题的结构与比重,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明确命题目的和所考查的知识点。决定将2008年试卷中的论述题改为“分析与论述题材”,总分调整为30分,分析题与论述题各点15分;计算与分析题改为“计算题”,总分调整为60分。会议一致认为各联考高校的学术带头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在2007年10月1日前至少提供一套完整试题与答案,出题人各学术负责人要在提供的试卷上签字。
2008年4月19日,第十二次联考工作会议在浙江大学举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湖南大学、暨南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和中山大学等16所高校的代表和教育部学生司领导到会。与会代表对2008年联考情况、研究生教育及金融学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对联考试题的难度、创新考试方法和联考未来发展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决定2009年的试卷分数由三大部分组成: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占1/3,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占1/3,以投资学为冠名的微观金融占1/3,即以上每一部分的分值是50分。组卷单位择优确定考试题目,并且在评分标准上注明出题单位。同时,对试卷的分数、结构进行调整,选择题分值每题由原来的2分改为1.5分,共计45分;计算题分值不变,共6题60分;论述题由2008年的2题材啬到3题,共45分,内容分别覆盖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投资学三部分。会议决定2009~2010年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联考的组卷工作由南京大学负责。
参加2008年联考的17所高校是(按拼音字母排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湖南大学、暨南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和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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