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担保行业的原因
我离开担保行业的原因
很多人都问了我类似的问题,我也觉得有必要回答一些东西,一下只是泛泛而谈,不针对任何人,也不针对任何事……
看法谈不上。就我个人的感受而言,我是一个很信奉程序本位的人。特别是担保这种高风险的行当,我认为一个严井有条的业务操作程序是至关重要的。这里涵盖的最主要的意思就是风险免责。
我认为劳资关系是这样的:企业家是一个很有才能的人,但是他为什么还要开公司,还要招聘这么多的业务人员?——因为一个企业家只有一张嘴,只有一双手和两只脚,他一天不吃不喝不睡也只有二十四个工作小时。
所以凡是想要“做事”的人,恐怕都要请人来做。
而对于劳动者来说,我就是一个简单的劳务代理关系。当然包括脑力劳动的代理和体力劳动的代理。——企业家想出来的点子,需要很多的人来执行,于是就有分工:老板决定策略和制度,员工负责执行。
既然分工不同,投入也就不同:老板投入资金、智慧负责制度建设和战略制定,员工投入劳动和智慧负责战术制定和实施。
接下来,投入不同,承担的风险也应该不同:员工按照老板定下的流程做业务,如果员工由于学业不精、粗心大意或是恶意捣乱而违反业务流程,使得员工投入的劳动与智慧是“劣质”的,进而影响担保产品质量,造成损失,当然应该员工负责!此一点,我想众人都无异议。
而同时也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员工完全按照公司制度和业务流程做事,最后还是发生了业务损失。那就只能说明两种情况:其一,风险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人力不能控制;其二制度建设本身就有问题。那么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损失应该由谁负责?员工绩效应该如何认定?
现在多数的担保机构是这样考核的:项目经理经受的担保业务,等客户到其安全还贷以后,按照担保费的若干百分点提成。也就是说,只有项目做成了才有收入!
看似合理,其实我认为是强盗逻辑!
资方请劳方按照资方的规矩做事,这是一个过程,所以劳务报酬应该和过程挂钩。也就是说只要劳方是“按照资方的规则做事”就应该支付劳务费用。然而现在却是做的“结果考核”,只有劳方按照资方的规则“做成了事”才付费,这隐含的意思就是说:资方定下的规则“绝对正确,绝对科学,绝对合理”,“只要按照我说的做,你就能成功,如果你失败了,那只能证明你没有按照我说的做……”
荒唐!你几时看过法院判定某个人是不是谋杀犯是去考察他是不是把人给杀死的?
不可否认,绩效考核是非常先进的管理制度。但是否各行都适用呢?保险公司的营销人员,成天在外面跑,他们就是只看结果来评判业绩的。可是他们在跟客户谈生意的时候,是依靠自己的智慧,自己选择制定营销方法,也就是说“程序自己定,考核看结果”。
而担保行业呢?由于经营的高风险性,程序必须卡死,既然如此,你对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就应该是程序绩效,而不是“结果绩效”——反正你认为只要客户经理按照你的程序做就一定有成果,那你就只要考察他的程序不就行了?这也顺便可以验证你那“绝对灵验的业务流程”!
有不少担保业的老板都说,必须看结果,卡程序的话员工都会偷懒……
我原封不动地把这句话给送回去,凡是这样想事情的,永远都是小老板!因为你自己就在偷懒!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小老板做事,中老板做市,大老板做势。”——让人想不通的就是小老板,因为“做事”是员工的事情,为什么老板要去做呢?因为这部分小老板他们不会使用制度去管理员工,或者已经使用制度管理员工了,自己又不放心横竖要去插一脚。
有人说担保机构不可能像肯德基那样把业务流程设计得那么精确,哪怕一块面包要切多少公分厚都是由机器定死,以至于一群傻瓜员工可以完全不动脑筋的工作……
你没试过你怎么知道担保机构不能这么做?是懒得想还是想不出来?成天抱怨员工偷懒的同时,老板们也该自己反省反省。
所以我觉得中国的担保行业虽然也发展了这么多年了,但是制度化建设根本没做起来,一线员工根本没有风险保障。“权”、“责”、“利”的比例严重失调,两头轻中间重。所以就不稳,所以就出现担保机构人才流动异常频繁,担保机构头疼脑热(声明一下,我不是人才,我只是个渺小的观察者)。
一个劳动者为什么要来找工作?——图名、图利、图安心——没有制度化风险保障,就没法安心;利就更没有保证;至于名,这是我最难理解的事情,为什么担保机构都这么低调?要知道,真正能够适应“结果式绩效管理”的人,都是富有激情富有闯劲的人,而担保机构本身就是个程序严格限制主观能动性的地方,又搞得这么低调,员工的心理积极性你如何调动?——他们几乎都不能跟身边的人的炫耀一下今天某某大老板为了找我担保请我到多么豪华的地方去搞高消费,太压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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