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基础知识第一节 典当行概述 一、什么是典当行
典当行,亦称当铺,是专门发放质押贷款的非正规边缘性
金融机构,是以货币借贷为主和商品销售为辅的市场中介组织。
因其在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历史上均曾存在过,故不同民族的语言都用固定的
词汇予以表达。典当行的英文名称是Pawnshop;法文是mont-de"piete;德文是Leihhaus;意大利文是monte depiete;日文是质屋。
尽管各国所使用的文字多有差异,但对典当行定义的阐述却是基本相同的。《
美国百科全书》指出:典当行是"借款给以个人财产作质押者之机构"。并采取欧
美国家流行的做法,将典当行界定为典当商,认为"典当商是从事以个人财产质押借贷生意的?quot;。另如
美国《华盛顿州典当法》规定:"典当商指任何一个全部或者部分从事以个人财产质押担保、或者以押金或出卖个人财产作为担保、或者以买卖个人财产作为担保而放贷生意的人。"《印第安那州典当法》则规定;"典当商指任何从事以押金或个人财产质押、或者以出卖个人财产作为还款保证而提供贷款的个人、合伙、组织或者公司。"
英国对典当行的表述大同小异。《1872年典当商法》第6条规定:典当商指"开有一家店铺,以买卖货物或者动产、或者以贷物或动产质押发放贷款的人。"这家店铺即典当行指"典当商的住所和仓库或者其他做生意的场所或进行交易的场所"。加拿大从英制,该国《1996年哥伦比亚省典当商法》第2条,照搬100多年前英国典当法律中
关于典当行的定义,概念丝毫不差。
在法国,典当行属于政府授权的六类信贷机构之一,其官方名称为"市政信贷
银行"。《1984年法国
银行法》第18条规定:"经批准作为信贷机构的包括
银行、互助或合作
银行、储蓄节俭机构、市政信贷
银行、财务公司和特殊金融机构。"这表明,法国的典当行是从事部分
银行业务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
典当行在德国和意大利则非属于政府金融机构,而是民间
金融业的一员。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信用业法》规定:典当行是"根据动产出质提供贷款的典当业企业"。《意大利民法典》指出:典当行是"被授权经营典当业的机构"。而在澳大利亚,该国《1997年新南威尔士州典当商与旧货商法》也规定:"典当行是特色突出的典当业载体和二手货交易者。"
二、典当行与相似社会机构的异同
1.典当行与银行
作为经营主体,二者都以货币经营为主、从事信用活动,均为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但二者之间又存在许多基本差异。
(1)主要业务范围不同
银行全面从事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具体经营活动表现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汇兑结算等,业务范围广泛;而典当行一般只从事资产业务,并且通常仅发放多种担保贷款中的特殊质押贷款,即以典当方式进行的质押贷款活动,业务范围狭窄。
详见下列关系图。
由上图可知,银行和典当行都从事贷款活动,然而典当行只开展份额很少、市场很小的那部分贷款业务。它不发放信用贷款,也不从事保证贷款业务和抵押贷款业务,只做银行不做或很少做的那部分贷款业务,二者自古至今形成了一种天然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