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12月6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指引(试行)》,并于即日起实施。《指引》共28 条,对MOM 产品定义、运作模式、参与主体主要职责及资质要求、投资运作、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
其实,MOM是境外一类成熟的资管产品,具有“多元管理、多元资产、多元风格”的特征,国内许多私募发过“类MOM ”产品,但目前这个市场规模较小且尚不规范,据统计2013年至今私募“类MOM基金”仅有100余只。
MOM是什么?
MOM全称管理人中管理人(manager of managers),通俗的讲就是投资人将资金委托给母管理人(大M),母管理人将委托资金分成多个资产单元,每个资产单元由符合条件的投资顾问(小M)提供投资建议服务,并且单独开立证券期货账户。
MOM模式设计优于FOF
子策略实施更精准
如果说FOF配置的是产品,那MOM配置的就是策略,FOF管理人需要找寻市场上符合自己要求的产品,小F调整策略不需要对大F负责,而MOM管理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的策略,让小M为自己量身定制策略,所以在策略定制上MOM比FOF更加精准。这种设
计既可以实现管理人大类资产配置的能力,又能发挥不同投顾机构在特定领域的专业投资能力。
无嵌套和双重收费
MOM底层资产不再是基金,而直接是股票、债券等,因此在产品结构上仅有一层,不涉及双层嵌套;小M的投顾费用仅从大M的管理费中按协商比例收取,解决了FOF一直被人诟病双重收费问题。
MOM产品推出后,三类公司或从中受益
1、中小基金公司借“小M”突围
募基金行业目前头部化效应非常明显,强者恒强。如果按照监管惯用的“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思路,未来MOM产品管理人(大M)的审批大概率会再次像头部公司集中,而中小公司由于资源禀赋不足,在竞争大M时明显不占优。
这是否意味着中小基金公司未来就毫无机会呢?爱基认为中小公司可以借“小M”突围,甚至弯道超车。因为小M既不能有公募规模的贡献,也无法拿小M业绩做公开宣传,仅仅可以分到相当部分管理费(投顾费),所以对那些更在乎利润的中小基金公司来说,做小M是不二之选。
未来很有可能会存在两类活得比较好的基金公司,一类是头部公司,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和完善的产品线,未来要做的就是进一步谋求做大做强独领风骚;另一类是有特色的中小基金公司,这类公司仅专注于自身擅长的某一领域或某一策略,做某个细分子策略的专家。除此之外的第三类基金公司,势必会活得越来越艰难,爱基之前也深入分析过《为什么有些基金公司死活做不起来?》。
2、避免“嵌套”困境,利好私募基金
去年《资管新规》实施以来,私募机构的FOF业务面临严重的募资困境,主要原因是私募FOF自身占用了两个产品层级,无法再接受上层产品形式的委托。而MOM产品实际只占用了一个产品层级,该模式有助于向上拓展产品形式(如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使私募MOM可向上接受最多一层产品投资,通过将传统FOF的架构衔接到MOM框架中,有望化解FOF的“嵌套”问题,解决募资困境。
在MOM角色分工上,由于小M的子策略要定期公开给大M,大私募机构对小M角色肯定有所顾虑,毕竟大家引以为豪的看家本领都不愿意轻易被同行知晓,因此更倾向于做大M;而小私募机构为了挣投顾费则更加有意愿做小M的角色。
3、金融科技类公司大有可为
此次MOM《指引》明确指出,“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技术系统,支持MOM产品的投资运作,涉及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另外,管理人必须对MOM产品及其子单元进行核算、估值,且须经托管人复核。
可见,各参与方对账户建立、净值估算、归因分析等系统有刚性需求,相关MOM配套系统成了开展此项业务的必备条件。特别是在公募MOM产品推出后可能面临每日申赎,能迅速对子账户进行管理和清算,无疑对系统运营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