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记者1月28日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有关部门获悉,全国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近两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已在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逾4万个,涉及金额超过200亿元。
此外,在继续深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治理工作的基础上,2010年中国还启动了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19855个,涉及金额88.49亿元。其中,175163个社会团体和305471个国有企业,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11822个单位存在「小金库」18042个,涉及金额71.92亿元。当前,中央和地方组织的重点检查正在进行中,根据初步认定的结果统计,检查发现「小金库」1813个,涉及金额16.57亿元。
四部门还通报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从这些案例来看,违规设立的「小金库」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如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畜牧局被查出通过转移收入、套取专项资金等形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22万元,个别局领导班子成员还存在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查处的「小金库」资金来源还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或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多种形式。
此外,从通报的案例看,「小金库」资金在使用上多表现为发放福利、公务接待、弥补机关经费以及个人贪污挪用等形式。
「小金库」的存在,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甚至诱发和滋生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中央决定继续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要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同时,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也要加大治理力度,努力取得成效。